不同类型的车辆上高速公路时,所交的过路费并不同。于是,在青田跑客运的一名客车司机在这一点上动起了歪脑筋,偷偷将自己的车子从“限座28人”改成了“限座19人”,两年多时间里,偷逃过路费7745元。 前天上午,青田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诈骗案。 现年60岁的温州人张某就是那名动歪脑筋的客车司机。2015年9月初,他在温州购置了一辆28座的二手客车,准备在青田、温州两地运营私人包车线路。 车辆过户之后,准备给车子进行整车喷漆的张某突发奇想,特意交代喷漆工人在喷印车辆限座人数时,不要喷上具体数字。之后,张某便私自在空白处“填写”上了数字“19”。这样一来,原本限座28人的车子,“摇身一变”成了限座19人。 对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有一定了解的人都知道,二类车型(8-19座)和三类车型(20-39座)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张某修改数字的目的正在于此。 此后,每每驾车过高速收费站时,张某都特意选择车流量较大的时候通过,此时,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往往不会特别留意车上的实际载客量,只是根据车上的限座信息来收费。 就这样,从2015年9月18日至今年4月7日期间,张某凭借此法,少缴过路费合计7745元。 就在张某偷着乐时,他的小聪明最终被发现了,今年4月23日,他在家中被青田警方抓获,5月7日,他不得不向青田船寮派出所补缴了7745元,该笔钱随后被发还给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丽水管理处船寮中心管理所。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车辆核载人数或者谎报车辆类型隐瞒真相的方式,少缴通行费,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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