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我冤枉啊,我根本没去过青田,怎么会在那边犯了罪呢?”近日,上海警方接到一起“离奇”的报案,报案人苟小宇(化名)称自己被加上了莫须有的罪名,结果被列入了青田法院的黑名单,给他造成了很大影响。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苟小宇告诉警方,他是青田人,但长期生活在上海,已经很多年没有回过老家了。 前段时间,苟小宇在上海一家银行办理贷款时,银行工作人员突然告诉他,他已经被法院列入了黑名单,无法办理贷款业务。这让苟小宇吃惊不已。 “我怎么会莫名其妙进了黑名单啊?”随后,苟小宇得知,他居然是因为在青田有犯罪记录,所以才进了法院黑名单。“我都多年没有回过青田了,怎么可能在那边犯罪?”苟小宇百思不得其解,于是选择了报警。 之后,上海警方了解到,根据青田警方提供的信息,“苟小宇”确实因犯盗窃罪而留下案底。 为了弄清楚到底哪里出了纰漏,警方随即调取了相关案件材料,并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指纹比对。结果,警方发现,此“苟小宇”非彼“苟小宇”。于是,民警着手对那名留下案底的“苟小宇”进行了细致调查,而当真正的苟小宇得知了对方的姓名时,又是吃了一惊。 原来,那个“李鬼”的真名叫苟伟(化名),而他正是苟小宇的堂哥。 经查,2016年1月7日7时30分,苟伟在青田实施盗窃,被抓获后,他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真实身份,而是冒用了其堂弟苟小宇的身份信息。由于两人长相十分相似,以致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均未能发现其中猫腻。 苟伟交代,有一年过年,苟小宇回到了青田,结果他发现自己与这个堂弟长得很像,于是突然就有了“灵感”——“我已经被抓过一次了,如果冒充弟弟的身份,那么以后如果再犯案,处罚就能轻一点了。”随即,苟伟便趁其不备,盗取了他的身份证。结果才有了苟小宇被列入黑名单的那一幕。 最终,法院判决,苟伟冒用他人身份而未认定累犯量刑情节,导致量刑不当,应予以纠正,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及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1181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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