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被法院扣押的那一刻,被执行人刘某却拎起锤子怒砸房东的汽车。 据了解,2019年6月1日,云和人刘某从房东江先生处转租云和县石塘镇某村原造纸厂部分厂房,约定年租金为62000元,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然而,刘某却只在2019年8月22日支付了5000元租金。江某随后向云和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要求刘支付剩余的房屋租金26000元。刘某还是以各种理由拒不还钱。法院依法查封了刘某名下的小轿车,并要求刘某将查封车辆送至法院,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 在云和法院执行干警准备将查封车辆扣押回院时,情绪激动的刘某竟拎起锤子砸向江某停在家中的汽车。目前,刘某因毁坏他人财物被移送公安机关,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处州晚报 记者 俞文斌 通讯员 叶海云 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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